2009年10月11日 星期日

文化生產的場域 摘要 (未完)

大綱

為了完整地了解文學生產,我們必須從關係的角度來進行研究,即建構文學場域,也就是要建構特定社會的特定時期當中,各種可能的文學立場所形成的空間。所謂立場,是特定施為者的習性(其社會軌跡所形塑的habitus)與他們在位置場域當中的位置,兩者之間的匯聚產生的;其中,我們將場域定義為特定形式資本的分布情形。特定的文學資本(或者藝術資本、哲學資本等等),是在某種「經濟關係」(‘economy’)當中發揮作用的,而這個經濟關係的邏輯,是社會廣義經濟邏輯的倒置。我們可以藉由檢驗文學生產場域與階級關係場域之間的結構關係,來理解「非關利益的利益」。文學場域的一些效應,就是由這兩個場域的內部位置之間的同源關係所產生的。這樣的模型隨後用於分析十九世紀晚期法國的文學場域。

[幾個重點:(1)要了解立場(是否可理解為較偏向自律或者他律?還是採保守策略或顛覆策略?由下文看應為後者,cf. p.313),就要同時了解施為者在場域當中的位置(即在不均的資本分布當中的位置),以及施為者的habitus;後者即包括施為者在廣義社會空間當中的位置,因為habitus就是由不同習性(dispositions)所組成的系統,而施為者的習性是由其位置(position)所形塑的(施為者在場域內部的位置,與其在廣義社會空間當中的位置,是否有同源關係?)。(2)必須建構特定場域的邏輯,以分析資本如何在場域當中發揮作用。文學場域的邏輯是「倒置的經濟」,那麼如果我們將網際網路看作一個場域,其內部邏輯為何?是否也是某種「經濟關係」?應當是的,因為這樣的邏輯牽涉到資本──即特定場域當中合法的權威形式──的運作方式。]

0. 序言

p.312
場域的結構,亦即由位置所構成的空間,正是特定屬性資本的分布結構。這特定屬性的資本左右著場域內的成功,以及外部利益或特定利益(例如文學聲望)的獲取;這些都是場域當中的競逐標的。

各種文學或藝術立場(position-takings)構成的空間,也就是場域中社會施為者自我表現(manifestations)的結構性集合──當然包括了文學或藝術作品,不過也包括了政治宣示、宣言或論戰等等──,必須和各種文學或藝術位置(positions)構成的空間放在一起討論;這邊所說的各種位置,是由具備一定數量的特定資本(認可)加以定義的,同時也是由在特定資本的分布結構當中佔有一定的位置來加以定義的。文學或藝術場域是力量的場域,同時也是人們為了轉化或保存該力量場域而進行鬥爭的場域。

p.313
不同位置的佔有者,在鬥爭當中為了保衛或改善自身地位而施展的各種策略(即他們的立場)。

[談立場轉變的機制]
p.313
每一種立場,都是由它與各種可能性構成的空間(space of possibles)之間的關係所定義的;後者從客觀的角度來看,就是以對應到不同位置的、實際或潛在立場的形式所呈現的爭論(problematic)。

當(同時提供給生產者和消費者選擇的)選項的所有集合有所改變,立場就會產生變化──即便它本身並沒有改變。每當作品所處的場域發生了轉變,對於觀眾或讀者而言,作品(文學作品、藝術作品、哲學作品等等)的意義就會產生轉化。

p.314
文學或藝術可能性空間的轉變,肇因於構成位置空間的權力關係產生了變化。當新的文學或藝術團體,在文學或藝術生產的場域中產生存在感的時候,整個場域的爭論就會發生轉化,因為新團體的出現──即差異性的出現──修正、替換了所有可能選項的集合;比方說,此前佔宰制地位的生產可能淪為過氣作品,或者受推崇為經典之作。

1. 文化生產場域與權力場域

針對等級化的宰制原則進行鬥爭

同源效應

2. 場域的結構

文學等級與類型的雙重性

結構的生成

結構與變化

3. 位置與習性

兩種歷史的匯聚

Habitus與可能性

2009年10月9日 星期五

Bourdieu 場域的幾個特性 摘要

Bourdieu, Pierre
2002 “Quelques propriétés des champs”, in Questions de sociologie. Paris: Minuit

Pp113-4
以科學場域為例,場域在各種自我界定的方式當中,最重要的就是定義該場域特有的競逐標的(stakes)和利益(interests);它們是無法由專屬於其他場域的競逐標的和利益來加以化約的(我們不能拿地理學家的競逐標的,來驅使哲學家們投入競爭),同時沒有受過進入該場域訓練(constructed)的人,也不會察覺到這些競逐標的和利益(每個利益範疇都隱涵了對其他利益、其他投資的忽視,因此對於特定利益範疇而言,其他的利益和投資難免被視為無稽、荒唐、或是虛無飄渺、非關利益(disinterested))。場域要能運作得起來,就得要有競逐標的,還要有準備好投入競賽的人;這些人具備了某種habitus,其中隱涵著對於競賽與競逐標的等等事物之內在法則的辨識與認可。

P.114
場域的結構,是處於鬥爭中的不同施為者或機構,彼此之間力量關係的狀態(state),或者也可以說是特定資本的分布狀態,這些特定資本是施為者或機構在此前的鬥爭當中積累起來的,並且指導著他們往後的策略。這樣的結構……本身也不斷地處在競逐當中(in play):發生在場域當中的鬥爭,是針對正當性暴力(特定權威)而展開的競逐(何謂正當性暴力,則依不同場域而定);也就是說,從結果上來看,鬥爭是針對特定資本分布的結構加以維繫(conservation)或轉化(transformation)而展開的競逐。

p.115
在力量關係的某個確定狀態當中 ,(或多或少完全)獨佔著特定資本的人──特定資本即該場域的權力基礎,或者說該場域特有的特定權威基礎──會傾向於採取維繫的策略;在文化資產生產的場域當中,就是傾向維護正統的策略。相對地,資本較為薄弱的人(通常是那些新進人員,所以通常也是最年輕的人)則傾向採取顛覆的策略,也就是異端的策略。經常出現在危機時期的異端、非正統,作為對於正統的批判性斷裂,會使得處在宰制位置的人們打破沉默,並迫使他們發表維護正統的論述(正經八百的思維,或者說右派思想),以重建對正統的沉靜擁護。[與現象如何契合?第一階段OK,第二階段再想]

p.116
事實上,場域當中持續發生的不完全革命(partial revolutions),並未質疑競賽的基礎、基本預設、或者整個競賽賴以成立的根本信念。相反地,在生產文化資產、宗教、文學、藝術等等的場域當中,異端的顛覆會以回歸競賽的源起、由來、精神、本真自居,而反對競賽的日常瑣碎化及其降格。(讓各種競賽免於全面革命(total revolutions)──本質上全面革命摧毀的不只是宰制者和宰制事實,而是競賽本身──的因素之一,正是對競賽的大量投資(時間、心力等等),而進入競賽本身就預設了這樣的投入;同時,就像通過儀式的體驗一樣,這些投入使得要純粹地、簡單地摧毀整個競賽,成為實際上無法想像(unthinkable)的事情。……)

p.118
一個正當的哲學問題(或者科學問題等等)是哲學家(或者文人等等)能夠辨識其正當性、並且也認可其正當性(就recognize的兩種意涵而言)的問題(因為這樣的問題銘刻於場域歷史的邏輯當中,同時這些人為了要成為合格的場域成員,也正因為他們身為合格的場域成員,這些問題也銘刻於他們在時間歷程當中形成的習性),而且基於這些場域成員身上足資辨識、並廣受認可的特定權威,人們 就十分可能認定這些問題是正當的。

Pp119-20 談habitus
我所談的策略,是客觀上指向某些目的的行動,而這些目的並不能等同於人們主觀上追求的目的。

Habitus,是人們在潛移默化當中、或藉由明確的訓練(apprenticeship)習得的一套習性系統。這套系統的運作一方面產生了感知圖式(schemes),另一方面也產生了種種策略;這些策略能夠在客觀上遵循著擬定策略者的客觀利益,而擬定策略者卻不會明白地理解這樣的考量 。

當人們只是必須讓habitus自由發揮,以遵循場域的內在必然性、並滿足銘刻於場域之中的種種要求時……,他們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是在盡某種義務,更不會意識到自己是在尋求(特定)利益的極大化。因此,他們還獲得了某種額外的好處,即自認為、同時他人也視其為全然與利益無涉(disinterested)。

Bourdieu 資本的形式 摘要

〈資本的形式〉摘要 [1]

1986 “The forms of capital”. In J. Richardson (Ed.) Handbook of Theory and Research for the Sociology of Education (New York, Greenwood), 241-258.

資本是累積的勞動(就其物質化(materialized)的形式而言,或者說就其「具體化」(‘incorporated’)、身體化(embodied)的形式而言);當施為者或一群施為者在私人的(也就是獨占的)基礎上對資本加以運用時,他們就能夠以物化的(reified)或生動的(living)形式,來運用社會能量。

資本──就其客觀化(objectified)或身體化的形式而言──需要時間累積,而且因為它具備了產生利潤的潛能,或者以同樣或延伸的形式自我再生產的潛能,資本有著持續存在的傾向;而且,由於資本是銘刻在事物客觀性當中的力量,因此不是所有可能性或不可能性都有同樣的發生機率 [2]。此外,不同類型或次類型的資本在特定時間點的分布結構,再現了社會世界的內在結構;後者是一系列的條件限制,銘刻於該社會世界的實在本身,而這些條件限制持久地控管著社會世界的運作,並且決定了實作成功的機會。

文化資本

文化資本有三種可能的存在形式:身體化狀態,表現為心靈與身體的長期習性;客觀化狀態,表現為文化商品(畫作、書籍、字典、工具、器械……等等),這些都記錄或體現了種種理論觀點、問題意識的理論或批評;還有制度化狀態,這是一種必須獨立出來的客觀化形式,因為(如同我們在學歷的討論中可以看到的)制度化將那些原本應該由文化資本加以保證的整套原始性質,反過來加在文化資本上。

[文化資本概念源起:不同階級兒童的教育成就分析]

身體化狀態

文化資本在身體化狀態的積累,也就是透過所謂文化、教化(cultivation)、教養(Bildung)[3] 形式的積累,預設了一套身體化、具體化的過程,而因為這樣的過程意味著心靈灌輸和同化作用,所以需要花費時間,而且投資者必須親自投入這些時間。

[要習得文化資本,個人必須付出代價、投入時間心力、並做出必要的犧牲]

[測量文化資本最逼近精確的方式,就是文化資本習得過程的時間長短]

[文化資本可以在無意識中習得]

[習得文化資本的早期條件將留下印記,例如口音,階級或地區特徵]

[文化資本具有高度個人性,但又以最隱諱的方式繼承性地傳遞著]

由於傳遞與習得文化資本的社會條件,偽裝得比經濟資本更好,因此文化資本傾向於發揮象徵資本的功能;亦即,人們不會辨識、承認(recognize)其為資本,而會辨識、承認其為正當的能力(legitimate competence),或者說是受到認可(/誤認)的權威。[舉婚姻市場為例]

[差異的象徵邏輯,使得大量文化資本的持有者能夠額外獲取物質與象徵上的收益,尤其是根據他在文化資本分布當中所處的位置,而取得的稀有文化能力]

[因此,勞工並沒有足夠的經濟或文化手段,給予孩子們超越勞工階級再生產要求的教育]

施為者與他在客觀條件下能夠運用的資源之間的關係,以及由此衍生的、他與這些資源所生產的收益之間的關係,是透過他與其他競爭著同樣資財的資本持有者,兩者之間(客觀或者/以及主觀)的競爭關係作為中介的;而在這樣的關係當中,稀有性(及其社會價值)就產生了。場域的結構,即資本的不平等分布,使資本產生了特定的效應;這樣的效應表現為收益的運用,以及針對最適於資本[4] 及其再生產的場域,強行制定其運作法則的權力。

[以家庭為中介的文化資本傳遞機制,最隱晦也最有效]

我們一眼就可以看出,經濟資本和文化資本之間的聯結,要透過資本取得所需時間的中介才能建立起來。[5] [習得文化資本的多寡,取決於投注多少時間:(1)多早開始習得文化資本(2)家庭可以在經濟上支持多久的''閒暇時間''以獲取文化資本]

客觀化狀態

就文化資本的客觀化狀態而言,它有幾個特質必須放在與文化資本之身體化形式的關係當中,才能加以定義。在物質與媒介當中客觀化了的文化資本,例如著作、繪畫、歷史遺產、工具等等……

對文化資財(cultural goods)的運用,可以是物質性的──以經濟資本為前提──也可以是象徵性的──以文化資本 [6]為前提──。……要擁有機器,人們只要擁有經濟資本就可以了;但是要運用這些機器,而且要依照機器的特定目的(由在機器當中具體化了(embodied)的文化資本──不管是科學性的或是技術性的──加以定義)來使用他們,人們就必須要有取得身體化文化資本的管道,不管是他自己所擁有,或是就近取得。這無疑正是管理階層(經理人員與工程師)曖昧地位的基礎。[經理人員與工程師(在經濟的角度上)並不是機器的所有人,而他們將藉著文化資本而得以實現的服務和產品出賣,以獲取利益,因此從這個角度上來看屬於被統治階級;然而如果我們強調他們透過使用特定資本形式的使用來獲取利益,那麼他們就屬於統治階級。]

文化資本的客觀化狀態,在外觀上呈現為十足自主的、內在一致的領域;儘管它是歷史行動的產物,但卻擁有自己的法則。這樣的法則超越了個人的意志,而且正因為如此──就像我們在語言這個例子當中清楚看到的──,文化資本的客觀化狀態無法化約成每個施為者、乃至所有施為者的加總所能運用的事物(亦即,無法化約成每個施為者、或所有施為者加總起來的身體化文化資本)。不過我們也不能忘記,客觀化的文化資本,只有在施為者把它當作鬥爭的武器和競逐標的,來加以運用、施行、並且投資時,它們才在象徵意義上和物質意義上成為可供使用的、有效的資本。這樣的鬥爭發生在各種文化生產的場域當中(文藝場域、科學場域等等);更有甚者,鬥爭也發生在不同社會階級所組成的場域當中──其中,施為者展現實力、獲取利潤,其利潤與他們對運用客觀化資本的熟練度成正比,換言之與其身體化的資本成正比。



[1] 因目前引的是網路上下載的資料,所以沒有頁數;必須將紙本借來比對。──譯註

[2] 最後一句是要與轉盤遊戲對照;對後者而言,所有結果都有同等的機率發生。──譯註

[3] 德文。──譯註

[4] 應指特定場域所對應的特定資本,即特定場域當中權力運用的特定正當形式。──譯註

[5] 可以從這邊聯想,不同資本之間存在著什麼樣的關係。──譯註

[6] 在此特指身體化狀態下的文化資本。──譯註



轉譯

經濟資本可以衍生出不同類型的資本,然而在轉換上多少要付出相當的努力做為代價;為了生產出能夠在相關場域中有效運作的權力類型,這樣的努力是必要的。

社會交換的前提條件是誤認,也就是某種形式的信賴或矇蔽──具有自我欺騙的意涵──;而社會交換最核心的曖昧之處,就在於它預設了更隱晦的時間經濟。

[積累的資本+轉換所需資本=總投入的勞動時間]

[在社會交換中耗費的資本,最終會轉換回金錢或其他形式的收益]

[仁:那麼,經濟資本與資訊資本應當如何轉換?考慮到資訊資本與文化資本的高度可轉譯性,資訊資本的取得似乎也意味著"閒暇"]

[再生產資本的策略,是透過轉譯耗損最小的方式進行的]

[資本轉譯的]耗損率與隱蔽程度有成反比的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