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7日 星期五

《社會理論的興起》〈導論〉(節譯四段)

The Rise of Social Theory [1]


「就社會科學而言,知識的進展,取決於人們對知識本身的條件是否有更進一步的理解。」── Pierre Bourdieu


習慣上,人們將社會科學的出現看作是晚近的現象。一般認為社會科學是在十九世紀逐漸浮現的,並且一直要到二十世紀才算真正發展成形。這樣的假設,不論是對社會科學家或是一般人而言,甚至對相關領域的歷史學者而言,都是廣為接受的。[2] 這裡尚待釐清的,是社會科學形成的過程。人們普遍都承認,想要瞭解社會科學的源起,得要追溯到十九世紀之前的時期。然而,很少人真正做過這項工作;即便有,也是以散亂、沒有系統的方式進行的。造成這個現象的原因,與書寫歷史(written history)的作用有關。

關於社會科學的歷史記述,與對於過往資訊的廣泛需求有著緊密的關聯。教育新進學生們認識所屬學科(discipline)的歷史,是專業養成的標準構成要素;對於所有的學科而言,對學科歷史有一定的基本理解,乃是研究者必備的知識素養。而要想重新建構過去,最常見的方式之一,就是在嚴格意義上的「歷史」,以及「前歷史」或「早期歷史」之間劃定分界。從這個角度來看,特定學科的歷史不但與過去相關,同時也直接關係到該學科當前的知識實作(practice)方式。過往的歷史例證,可以拿來當作支持或駁斥的手段,可以當作評價的標準,同時也可以用來滿足任何象徵性和代表性的功能。在這樣的意義上,歷史行動就像是一座寶庫,學科裡的所有人都能夠自由運用。包羅萬象的內容,可以成為專有名詞和概念、例證和反例證、以及象徵和崇拜的對象等等。因此,「歷史」可以說是學科特性中可辨識的組成部分。

然而,「前歷史」和「早期歷史」包括了範圍廣大、錯綜複雜的枝枝節節,這些枝節內容已不再能夠影響該學科的特性。歷史與前歷史或早期歷史的分界,其確切位置可能會變化,並且也會引發爭議;然而無論爭議的結果如何,人們不會認為早期歷史還存在著什麼重要的意義。早期歷史是人們可以名正言順地遺忘的歷史。漠視早期歷史並不是件可恥的事,而且不管人們對早期歷史有什麼理解,一般而言這都只是次要的議題。

就社會學而言,人們將歷史和早期歷史的分野劃定於十九世紀中期。偉大的人物以及十九世紀後半葉,是「古典」社會學的組成部分。一直到今天,人們仍然廣泛地研讀、評論、並且出版諸如馬克思、韋伯、涂爾幹,以及其他幾位社會學家的作品。他們擁有自己的追隨者和批評者,而且在社會學這一行的某些角落,總會有一些堅持捍衛他們作品,並提供各種不同詮釋的專家。但是,對於更早期的作者而言,情況就不是如此了;人們不再把這些早期作者視為適當的榜樣。他們也許偶爾會被稱作開拓者或先行者,甚至被稱為奠基者,但人們很少談論他們的作品,這些作品也很少被納入課程教學當中。人們只把閱讀這些作品當作茶餘飯後的休閒活動,或者只是為了滿足對歷史或文字的好奇心。這類忽視早期作品的情形相當普遍,也使得社會學界對於十九世紀中期以前社會理論的發展,並沒有一套標準的典型說法。關於十九世紀中期之後社會理論的發展,人們有著相當細緻的詮釋;而且大部分社會科學家對於「古典」之後的發展,都能夠婉娩道來,不成問題。然而,對於1850年之前的發展,只有極少數人有能力勾勒出大概的情況。即便在專業分殊化的文獻當中,對於社會科學的起源得要回溯至此時期一事,我們看到的也只不過是相當模糊的認知。[3] 社會科學是如何產生的?是出於何種原因產生的?這些仍然有待釐清。


學科時期和前學科時期

(待補)

社會科學的前學科歷史

(待補)

現代經濟理論的興起象徵著下一個階段。法國作家暨學者Antoine de Montchrestien的著作《政治經濟學論文》(Traité de l’œconomie politique [4]) 是最早使用「政治經濟學」一詞的作品之一。[5] [6] 管理財富不再是自主家庭的專利,而是被定義為公眾的事務;同時,關於財富管理的知識,成為了一種新興知識類型的研究對象,那就是政治經濟學(political economy)。在法國,到十八世紀中期為止,這一類型的知識直接與國家功能和國家制度相連繫。和英國相比,此前在法國較少有以經濟問題為對象的出版品和辯論。這樣的情形到了1750年前後才有了轉變。以經濟為主題的作品在數量上出現了明顯的增長,同時也創辦了新的期刊,例如Journal économique (1751-72)。[7] 與此同時,「重商主義」思想開始受到排擠,取而代之的是這樣的觀念:經濟過程應當被定義為獨立於國家之外的「規律」(‘order’)。政治經濟學變得不那麼「政治」了,而更傾向「經濟」的一面。Cantillon和Quesnay的經濟模型是此一現象最早的例證之一。根據Quesnay和重農主義者的信條,擁有關於經濟過程「法則」(laws)的知識,是國家進行干預的前提要件。「經濟」是個「自然」的、有自我調節能力的系統,因此我們最好不要干涉其運作──這就是所謂的自由放任(laissez faire)。國家的基本任務,不在於發佈法令來管制經濟,而是在於尊重這「自然規律」的法則。


[1] 作者Johan Heilbron;英譯者Sheila Gogol (原文為荷(德?)文) / 荷(德?)文版出版社Prometheus Amsterdam;英文版出版社Polity Press / 荷(德?)文版出版年份1990;英文版出版年份1995 ──譯註
[2] 原註1
[3] 原註2
[4] 英文本似誤植為Traité d’économie politique。──譯註
[5] 原註6
[6] 在形諸文字的作品當中,最早使用經濟學(œconomicus, Οἰκονομικός)一詞的,一般則認為是古希臘軍事家暨文史學家色諾芬(Xenophon, Ξενοφών,著有《經濟論》(Œconomicus)、《雅典的收入》等書);東方經濟論述的先驅則有同時期的印度哲學家Chanakya、以及中國先秦時期的思想家等等。──譯註
[7] 原註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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